警政署整飭風紀 基隆市警察局涉案員警免職淘汰及追究主官責任

記者鄭儷絲 李振麟/台北報導

基隆市警察局警員張○○、黃○○涉與詐欺車手勾結,侵吞贓款遭人毆打,經民眾報案曝光後由該局主動查處移送地檢署,於2月7日遭法院裁定羈押。該局自清循線擴大追查,發現另有周○○、蘇○○等2名員警涉嫌於偵辦毒品案時,疑以多報少、私吞毒品,謀取不法所得。該4名員警涉案情節重大,嚴重傷害警察風紀。

本案涉案4名員警業經該局召開考績會立即予以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本署陳署長於今(23)日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等主管召開會議,針對相關主官(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部分,依主官勇於自清、他(自)檢等情節,分別究責及調整職務,以示整飭風紀之決心。

本署對於員警以身試法,深感痛心,將責由該局持續擴大清查有無其他員警涉案,以澈底清除害群之馬,展現不掩飾、不庇縱,公開接受檢驗之態度,絕不護短。

本案相關主官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及調整服務地區如下:

1、花蓮縣警察局督察長婁子才調任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秘書,並記過一次。(前於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任內)

2、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江慶斌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警務參,並記過一次。(前於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任內)

3、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楊効宜,加重記過二次。

4、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林鼎鈞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並記過一次。

5、本署警監一階警政委員詹永茂記過一次。(前於基隆市警察局局長任內)

另其他人員職務調整如下:

1、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蔡進明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

2、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分局長陳鴻忠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分局長。

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組長陳至瑋陞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分局長。

4、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竹山分局分局長呂芳逸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

上開人員統一於110年2月26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