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錦麗表示,男童因父母離異,由父親監護撫養,但父親以保護為由,幾乎讓男童過著與外界隔絕的生活,男童逾入學年齡卻未入學,市府強迫入學委員會多次送通知單,但遭拒收,在一次確實送達後,父親卻又將男童戶籍遷往屏東,蓄意躲避教育單位的追蹤,剝奪男童的受教權。
她說,專案關懷小組由副市長謝政達主持,積極進行資料比對,並整合社政、教育、警政、消防、衛政、民政等,鍥而不捨追查,終獲男童行蹤,發現男童身形瘦小,僅有12顆牙齒,疑似因與外界隔絕,而有身心發展遲緩現象。因此以違反兒少權法及強迫入學條例,妨害兒童受教等權利,協請地檢署協助偵辦。
另外,專案關懷小組12日晚間破門進入男童家中,發現男童窩在沙發上,在寒流8度下只蓋薄被,住家環境髒亂不堪,屋內漆黑且出入口遭雜物堆積阻礙,小組評估男童未獲適當照顧,嚴重影響身心發展和生活權益,因此立即予以保護安置。
張錦麗表示,男童父親雖以此向法院聲請提審,但已於14日遭法院駁回,法官認為新北市政府緊急安置於法有據,駁回男童父親的聲請。
市府為保障兒童身心健全發展及受教權益,保護安置是最不得已的做法,後續社工仍會持續與家長溝通,共同努力,讓男童未來能在適當的環境中成長,並接受適當教育。
教育局副局長歐人豪補充說明,當初發現男童屆滿學齡未入學報到後,學校即積極追蹤,同時請永和區強迫入學委員會協助男童入學,也曾請警政協助,惟男童父親長期以出入境方式移動,以致難掌握行蹤,強迫入學委員會雖多次開立警告書、勸止通知單,但家長仍不願配合。未來在男童安置穩定後,教育局會全力協助男童入學,以確保受教權益。
圖說:新北市社會局長張錦麗說明,男童居住環境相當惡劣堆滿了雜物專案小組人員幾乎是用爬的進去。〈記者葉柏成攝〉
圖說:社會局長張錦麗(右)和教育局副局長歐人豪出面說明緊急安置永和男童案。〈記者葉柏成攝〉
圖說:男童居住環境相當惡劣堆滿了雜物。〈照片新北市社會局提供〉
圖說:居住環境惡劣堆滿雜物專案小組人員幾乎是用爬的進去。〈照片新北市社會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