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大紅包 逾210萬戶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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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新聞網綜合報導】明年綜所稅申報有望調高減稅扣除額,依主計總處13日公布去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2萬元,較前一年增加5.7%,綜所稅的「基本生活費」扣除額也將提高至19.2萬元,較前一年提高了1萬元。而這1萬元可列為免繳納的「所得稅扣除額」,調幅是歷年最大,估計減稅利益將破百億元,逾210萬戶受惠。

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納稅者為維持全戶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不得加以課稅,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現在申報綜所稅時,可以依據每年度公布的基本生活費,乘以全戶人口數,算出免納所得稅的額度。

依據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期全國可支配所得。去年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統計,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來到32萬元,因此今年基本生活費調高,從去年度每人18.2萬元上修到今年每人19.2萬元,調幅達1萬元,創歷年最大幅度。

根據主計總處去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去年每戶家庭平均可支配所得為108萬元,年增1.9%,中位數為92.9萬元,增2.6%;剔除戶量因素後,每人可支配所得平均數為37萬元,年增5.4%,中位數為32.0萬元,增5.7%。

政府持續照顧弱勢族群,去年各級政府對家庭提供之各項補助(包括低收入戶生活補助、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老農津貼、各項社會保險保費補助…等),縮小所得差距1.16倍;另家庭對政府移轉支出,亦縮小所得差距0.14倍。

總計家庭與政府間之移轉收支縮減所得差距1.30倍,如不計政府移轉收支,所得差距倍數為7.43倍,較前年增0.17倍。平均每戶消費支出減1.7%,儲蓄增14.8%去年全體家庭消費支出總計7兆1,969億元,較前年減0.6%,平均每戶消費支出81.5萬元,較108年減1.7%;平均每戶儲蓄26.5萬元,較前年增14.8%。

就消費支出內容觀察,以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占24.3%)為最高,其次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延長,衛生保健觀念增強,醫療保健支出漸增,達17.1%;另食品飲料及菸草則占15.6%,呈逐年下降趨勢。

隨著居家生活益趨現代化,去年行動電話及有線電視頻道設備普及率分別達96.2%及85.2%;電腦普及率66.0%,其中約有9成7家庭已使用網際網路。自有住宅(係指住宅為戶內經常居住成員所擁有者)比率為84.7%,不住在一起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所擁有者為4.9%,二者合計89.6%。

為完整呈現政府各項社會福利措施之所得分配效果,去年政府實物給付(如復康巴士、老人乘車補貼、身障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等)總額1,690億元,平均每戶獲益1.9萬元,其中低所得組2.8萬元,高所得組2.0萬元。去年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6.13倍,加計政府實物給付後為5.73倍,縮小0.4倍,改善效果較前年增0.0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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