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加碼補助設置太陽光電  工廠類建築物最高五十萬元

報新聞記者鄒志中/台中報導   為推動綠能、改善空污,讓太陽能發電比例攀升,共同為綠能節能減碳努力,台中市政府鼓勵民間企業設置太陽光電,台中市經發局2021年針對工廠類建築物加碼補助,每案最高可達50萬元,朝光電四倍增465MW目標邁進。以2014至2018年太陽光電裝置量增長108 MW(千瓩)為準,提出2022年光電三倍增計畫,截至2021年1月,光電累積裝置容量已達352.5MW(千瓩),達成率99.8%。

台中市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台中市政府推動太陽光電政策由機關帶頭做起,2013年訂定「台中市市管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作業要點」,並在2020年9月修正標租作業要點,讓太陽光電設置地點從公有廳舍屋頂擴大到公有建物及屋頂、公有土地,學校或公園球場、停車場等閒置空間。根據台電最新數據,截至2021年1月,台中光電累積裝置容量已達到352.5MW,距離原訂定目標353.3MW只差不到1MW。

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在市政會議上肯定台中市政府團隊的努力,將滾動調整並訂立新目標,提高為「光電四倍增」,希望2022年底前,太陽光電累積裝置容量達到465MW,全力朝2030年達1GW(十億瓦)願景前進。

此外,張局長指出,台中共有42座公有市場,目前梧棲第一市場等7座公有市場已設置太陽光電,2021年起推動「綠能屋頂」計畫,將直接遴選適當營運商協助民眾設置太陽光電,相較原本受理申請案後再逐案招標,有助提升服務效率,預計2021年將再新增11處公有市場裝設完成,包括梧棲第二市場、沙鹿市場、清水第一市場等,讓太陽能發電比例攀升。

另針對用電大戶,台中市政府依照「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分三階段公告,自公告日起 3年內需完成裝設契約容量10%以上的再生能源,或採節能措施、購買綠電憑證等方式辦理,台中市政府統計共507家用電大戶需配合實施,促進綠能發展。

台中市經發局表示,台中市政府為鼓勵企業與民眾加入設置太陽光電行列,共同為綠能節能減碳努力,台中市政府繼2018年、2019年編列570萬元、2020年編列1,540萬經費,補助民間設置太陽光電;2021年持續加碼,總補助經費提高至1,890萬元,補助類別包含自用型每峰瓩(kWp)補助1萬8仟元,每案補助上限最高為30萬元、併聯型每峰瓩補助5000元,每案補助上限最高15萬元。

另外,符合工廠資格的申請對象,每峰瓩則補助5000元,總裝置容量100峰瓩(含)以下者,每案最高補助30萬元,總裝置容量101峰瓩(含)以上,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相關補助計畫詳情請至台中市經發局網站(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查詢,或撥打04-2228-9111#31424洽張小姐,經費有限,歡迎符合資格者儘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