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輕忽兒少安全  基警呼籲  雞婆幾ㄟ

【記者方笙楠基隆報導】虐童事件為社會矚目案件,當兒少遭受虐待或疏忽、獨留威脅到兒少的健康與福祉,或兒少的權益遭受不法侵害和剝奪時,皆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定介入保護。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父母、監護人不得使6歲以下兒童或特別需要看護的兒童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為提升照顧者和孩子的安全意識,基隆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提醒學齡前孩子不可獨處的基本原則,像是獨留幼兒一人在客廳玩耍、幼兒與國小兄姐單獨在家、讓幼兒獨自在汽機車上等待,均屬「獨處」,照顧者莫因便利與僥倖心態讓幼兒獨留在家中、戶外或是沒有熟識大人照看的空間內,才不會留下難以彌補的終身遺憾。

婦幼警察隊籲請大家一起重視兒童保護議題,如發現疏忽照顧、獨留孩童、不當管教等疑似跡象時,請立即撥打113保護專線或110報案專線,多一份「雞婆精神」,就多一個孩子可以得到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