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路偵測噪音車爭議  基隆市警局澄清說明

【記者方笙楠基隆報導】機動車輛產生噪音因素除超速、改裝排氣管外,亦可能為排氣管破損或拆除消音器等所衍生,本套「移動雷達測速照相結合噪音偵測設備」係以取締超速為主、噪音為輔,基隆市警察局對於經測得取證超過噪音分貝值(90分貝)車輛,仍需交由基隆市環保局依權責通知進行噪音檢驗,對有逾噪音標準值車輛,才由環保局舉發開罰。

本次執法爭議,係因儀器偵測系爭車輛噪音時,恰有其他車輛經過,導致儀器收音時,噪音數值有偏高情形,警察局為防止類似情事發生,已要求各單位,爾後對於執勤地點選擇,應擇定較無噪音干擾環境執勤,並注意有無其他車輛影響。另針對偵測分貝數超標車輛,需有改裝排氣管事實(非原廠排氣管),始轉環保局通知進行噪音檢驗,避免再生爭議,造成擾民。

該設備(噪音計)係經工研院委由第三方公正單位新創事業量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實驗室檢測,運作與管理符合ISO/IEC 170255之要求。惟照片中檢定有效期限顯示110年2月31日錯誤部分,係員警執勤前誤觸造成,引發網路熱議及誤解,為避免爭議,當日取證相片全數作廢。

感謝大家對於基隆警政的關心,造成當事人及市民朋友的誤解,本案基隆市警察局列入案例教育,加強員警教育訓練及宣導,熟悉設備操作,以精進執行作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