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科技執法的運用範圍不止在交通繁忙的路口或特定路段,當它運用在巡邏勤務上時,也能辨識出可能涉及不法的車輛,成為另一項員警執法的重要輔助工具。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員警,藉由「智慧警勤輔助系統」的協助,查獲一部懸掛偽造車牌行駛在道路上的案件,有效防制可能發生的不法事件。
水湳派出所警員蔡志揚、黃昱維於5月15日執行14時至16時巡邏,14時46分許行經臺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與同榮路口時,「智慧警勤輔助系統」突然發報,辨識出1部懸掛由高速公路警察局所通報,查無車籍資料的特定偽造車牌車輛,蔡員及黃員立即環視附近來往的車輛,馬上發現1部正要迴轉的灰色進口車輛,懸掛與系統通報內容相同的車牌,立即將該車輛攔停。


經員警再次查詢,確認該車牌並未在無監理站登記車籍資料,仔細檢視該偽造車牌,做工粗糙與合法車牌差距甚大,賴男(86年次)涉嫌刑法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明確,員警當場將其依現行犯逮補移送法辦。
第五分局分局長劉其賢表示,為遏阻衍生不法行為,各警察機關均會加強查緝使用偽變造車牌。如使用偽造車牌行駛道路,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1萬800元罰鍰外,並將依刑法第212條、第216條移送法辦,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勿貪圖小利,觸犯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