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分局自檢主動偵辦員警涉嫌侵占拾得物貪瀆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前北投分局偵查隊王姓警務員,因於108年9至12月承辦拾得業務期間,未依規定辦理拾得遺失物品之公告程序,經北投分局主動調查,全案業於109年7月30日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本案北投分局自檢主動偵辦並移送法辦,後續將全力配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相關偵辦調查,不枉不縱,查究一切不法。

北投分局向來重視員警風紀及查察不法情事,將配合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協助持續深入追查,並秉持絕不護短、不庇縱,依法究辦,以維警察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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