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於109年3月30日接獲民眾檢舉「YouTube」網站平台上有網友署名「○ Lee」於03月28日散佈標頭『《蔡英文做票,必須下台》下集,蔡英文做票400萬張以上的真相!』之不實訊息影片乙部,該影片下方帶有簡要說明內容為「民進黨慣用詐騙語做票來勝選!2020,臨時更換投票箱為紙箱,於紙箱中動手腳,大舉做票400萬張以上」等語,影片中內容多為自行揣測並配上「換票、偷票」字眼,意圖引導民眾產生誤解,對政府相關選務部門失去信心,嚴重撕裂族群,使社會大眾激起對立面。
刑事警察局為了不讓假訊息擴大,即刻通知李男到案說明,詢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於109年4月15日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復於109年5月19日遭臺北簡易庭裁定不罰。惟該影片所述之內容影射中央選舉委員會於辦理選務工作時涉嫌「換票、偷票」之情事,顯有涉及侮辱公署罪,刑事局就違反刑法第140條公然侮辱公署部分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